会议论文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于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此管理办法的出台,更加明确了原来业界普遍关注和存在争议的一些关键问题,更好的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更有效地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尤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以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各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也是不同的。限于篇幅,本文主要探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