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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由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有资格推选一位本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作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候选人参加大会选举。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必须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候选人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担任会计学科带头人并具备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2.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担任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3.在政府部门从事会计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理论或实务研究成果,或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分会、地方会计学会、全国性专业会计学会秘书长及以上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