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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简报(第五期)
发布时间:Jul 19, 2010     浏览次数:509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6月28日下午“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专题研讨纪要
 
2010年6月28日下午,在山东大学刘慧凤教授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李增泉教授主持下, “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专题组对提交的六篇论文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首先发言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王清刚副教授,他作了题为《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演进路径——来自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双重财务报告的证据》的发言。文章通过对中国会计改革和会计准则变迁背景的分析,选取需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IFRS)双重报告的111家样本上市公司,采取净利润差异额、净资产差异额、净利润差异率和净资产差异率等指标分析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变化趋势,以期发现CAS与IAS/IFRS的差异。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差异对样本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指标影响显著,对净利润影响尤为明显,但从各年变化趋势看,差异影响逐年减弱,预示着差异有缩小趋势,说明CAS正向IAS/IFRS不断趋同。2001年前,IAS/IFRS的结果更为谨慎,2001~2006年CAS的结果更为谨慎,2007年后两者间的差异不再明显。具体项目上:资产减值项目一直变化较大,金融工具、政府补助、营业外支出变化明显。两次准则修订分别呈现不同的特点:2001年准则修订后商誉、费用确认差异等差异缩小,少数股东权益/收益成为显著差异项目;2007年准则修订后股权投资、营业外收入等差异缩小,递延税款、政府补助、其他调整因素一直是差异,新的差异项目出现。递延税款项目涉税、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重估价及摊销等项目上,CAS与IAS/IFRS一直存在显著差异,是未来国际趋同努力的方向。职工福利、开办费、利息等作为新的差异项目,也是未来国际趋同应考虑的内容。各具体差异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明显大于对净资产的影响,有时甚至对特定公司可能会产生巨额影响,是后续有待深入研究和验证的问题。东北财经大学的傅荣教授认为,文章的选题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研究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通过多角度、多样本的统计分析,梳理出具体差异点及其影响的变化趋势。傅荣教授同时指出论文还存在结论的丰富问题,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比如对存在差异点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期的研究。
湖南大学的谢诗芬教授作了题为《国际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会计准则研究的最新动态述评及对我国的启示》的发言。她指出,近年来国内外会计界都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披露会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工作,全球金融危机不但没能阻止、反而加快了这一进程,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的“洪水猛兽”真的来了。FAS157中的公允价值定义中包含有许多深刻的思想和假设,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IASCF和FASB已决定为得不到第一或第二层级输入值的“难以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研制教育指南,但不准备为新兴和转型经济提供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而这已可以解决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所以我国很有必要正视和引入这个概念的,认真进行培训和学习。天津财经大学的韩传模教授认为,文章的选题对于准则制定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文章的内容描述充分,美中不足的是文章中描述性内容较多,“流水账”特征较为显著,在文章表现形式上有待改进,建议分为几个专题对公允价值进行动态梳理。
日本名古屋外国语大学的林庆云教授作了《日本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会计信息质量》的报告。他以日本会计1999年、2002年和2005年三次影响极为深刻的改革为背景,追踪自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历程。研究结论是:近10年来的会计准则国际化,并没有使日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质量得以明显提高。Nebraska-lincoln大学的万惠善教授认为,本文介绍了很多日本改革的信息,弥补了学术界对亚洲国家相关研究较少的不足,建议对中国也可以进行类似研究;最后指出,图表的使用较少,不便于了解论文的结论。
湖南商学院的朱开悉教授作了《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问题研究》的报告。朱教授认为金融危机引发了投资者对交叉持股现象的关注,但学术界对交叉持股会计问题的讨论还没有深入财务报告改进的基本目标是着眼于用户需求,将企业价值的未来估计包含在今天的财务报告中。论文在对公司交叉持股现象讨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公司交叉持股对公司价值和财务的影响,提出了与公司交叉持股相关的会计准则完善建议和研究启示。山东大学的刘慧凤教授认为本文选题有趣而重要,论证问题有理有据,结构严谨,写作规范,建议论述可更精炼些。此外针对本文研究的问题,刘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先,赞成当前公允价值会计存在内在缺陷;其次,公允价值收益计入资本公积不能解决问题,投资者按市净率估值每股净资产增加必然推动股价提高,反过来市盈率还是提高。最后,会计改革是范式改革,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应是局部,而应是系统性。
傅荣教授在《由新设合并的计量基础看新起点法的应用选择》的报告立足于新设合并方式对新起点法及其应用问题进行探索,结论是在以最纯粹的形式应用新起点法时,参与合并主体的商誉价值也需要评估。新起点法所要估价的商誉,主要是参与合并各方的自创商誉。湖南商学院的朱开悉教授认为,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提出了新设合并后主体应在新的计量基础;对新起点法和购买法、权益法进行了比较,提出新起点法实际上是购买法的延伸,新起点法比权益结合法更能满足需要;提出了选择新起点法的逻辑基础;提出一个现阶段可行的、既符合新计量基础要求又避开突破难点的较为折衷的选择思路。同时认为,商誉处理的难点在于是否确认自创商誉和商誉计量的困难。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显然难以自圆其说。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商誉是资源、权利还是能力,它表现为能力还是超额能力;新设合并必须有新计量基础,这个计量基础就是公允价值,但为何要提出折衷的会计处理方式、为什么不坚持新起点法等,均可以做进一步的研究。
最后,中国海洋大学的张世兴教授做了《可比性:中国会计标准改革路径的有力诠释》的报告。他指出,回顾我国六十年来会计标准改革的路径,我们发现,学者们多从环境角度、会计与经济的互动等方面去阐释会计标准改革的路径,少有学者从会计理论本身寻找逻辑出发点。张教授选择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角度,对会计标准改革的路径进行阐释,得出了如下结论:对于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意义上,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比其有用性更重要;实现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规范形式不是唯一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都是实现会计信息可比的有效形式;只有实现会计信息的国内可比,才能为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奠定良好基础;会计标准的国际等效是实现会计信息国际可比的理想选择。湖南大学的谢诗芬教授点评时指出,该论文的研究视角新颖,规律性总结具有启发性。谢教授同时也提出,在经济转轨的特定时期,可比性是否比可用性更重要,值得商榷。
(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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