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文件
会学[2013] 22号
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科研课题
中期检查的通知
有关分会:
为了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2012年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会学[2012]31号)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将对2012年会计科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中国会计学会《关于2012年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中确立的6个会计科研课题(具体立项课题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2012年会计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由课题组填写,经课题承担单位、课题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
2.课题阶段性研究报告或论文。以课题组的名义提交1份反映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或论文,与《2012年会计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一并上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
三、提交时间
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许玉红,电话:010-68580813(带传真)。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2012年立项课题
2、《2012年会计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中国会计学会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