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文件
会学[2017]11号
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
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并正在积极修订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多项准则。与此同时,财政部为积极配合我国经济供给侧改革,发布了一系列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为积极宣传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新变化,帮助广大财会人员学习好、执行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新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将举办2期“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高级培训班”,介绍最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重点与内容变化,分析实施难点与监管要求。欢迎企业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制造业、金融业高管、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
·证券公司投资分析师;
·会计师事务所报表审计人员;
·高校从事财务会计教学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金融工具系列会计准则解读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3.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4.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解读
1. 增值税会计处理解读
2. “三去一降一补”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解读
3. 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规定解读
(三)结构化研讨:企业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中存在的困惑及解决对策
三、拟聘师资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制定的专家;
长期从事相关会计准则实务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专家;
长期从事相关会计准则理论研究的高校教授。
四、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班 2017年6月30日—7月3日。培训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之江饭店。
第二期班 2017年7月21日—7月24日。培训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天域凯莱大饭店。
第三期班 2017年8月18日--8月21日。培训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宾馆。
五、培训报名
培训班由财政部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所属的中财国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财国培)具体承办。
1.传真报名。请您填写《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财国培(010-88588842)。
2.报名审核。会务组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周,我们再以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您具体报到事项,并将报到事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公布。
3.鉴于场地、名额有限,每期培训班名额报满后停止报名。
六、培训费用与缴费方式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000元培训费(含听课费、场地费、讲义费等)。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按照双人标间、两人一间计算,每人每天食宿费不高于500元,食宿费因培训地点不同而有差异。具体的食宿费用明细见中财国培报名缴费系统(zcgp.hzwolf.com)上各班次的食宿费标准。
3. 缴费方式和发票开具。学员报名成功后请登录中财国培报名缴费系统(zcgp.hzwolf.com)。学员注册后,根据报名缴费流程缴纳培训费和食宿费。学员需认真选择参加的班次、住宿类别,并确定用餐的次数及时间。
为保证优质便捷的服务,请学员登录报名缴费系统缴纳培训费和食宿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培训费和食宿费一经缴纳原则上不予退还。
培训费增值税发票由中财国培开具。请学员在报名缴费系统上填写好培训费增值税发票种类(专票或普票)、抬头、金额等信息。培训费发票于报到时领取。
住宿费与餐饮费发票由培训点分别开具,住宿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88583040、13051266356
010-68522625、13911728529
中财国培邮箱: zhongcaiguopei@cfefe.com
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邮箱:asc68522625@163.com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
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高级培训班
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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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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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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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姓名 (正楷填写) |
性别 |
职称/职务 |
住宿标准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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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双人标间 o 单间 |
座机: 手机: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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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双人标间 o 单间 |
座机: 手机: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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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手机: Email: |
需要授课老师解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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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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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可从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下载、复印。
(2)座机、手机、Email用正楷填写,以避免我们无法通知到您。
(3)填好后,请将本回执传真至中财国培(010-88588842),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