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下议院批准了该法案,对审计人员的服务期限和审计的委托内容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欧盟计划对审计市场进行检查和改革之前,荷兰抢先一步。
受对审计合同范围两个重要限定的影响,企业必须每8年就对审计人员进行强制轮换。与此同时,审计关系冷却期为2年,只有渡过冷却期,前任审计人员才有可能被再次委以审计任务。
另外一个核心的原则就是确保为企业提供法定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审计人员不得同时为该企业非审计服务。强制轮换完成之后的两年冷却期内,可以在审计服务合同中约定提供非审计服务。
此次荷兰通过的强制轮换法案进一步强化了欧盟于2011年12月提出的建议(即审计人员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最长为6年)。欧盟的上述建议一出台即招致主要审计服务提供商和大型企业的猛烈炮轰,认为此举将会引发企业支付大量的额外成本。
德勤荷兰分所的合伙人芭芭拉·梅爵(Barbara Majoor)说:“事务所强制轮换会对审计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在某些方面引发问题。一方面,在审计客户和审计人员两者的关系中没有回旋的余地。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兼并业务,能够利用服务多年的现有审计人员的业务专长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事务所强制轮换(尤其是执行之初)会增加企业的额外成本,进而导致社会成本的上涨。最后,荷兰单方面实行强制轮换给会在全世界均拥有分所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活动制造额外的审计风险。德勤认为,现有的每7年审计合伙人必须强制轮换的制度,以及现行大量的监管条例已经能够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
英国方面认为,荷兰此次通过的法案表明其至少将在欧洲范围内实施审计轮换,而这将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造成冲击。
来自安永的管理合伙人海威尔·鲍尔(Hywel Ball)说:“荷兰的审计人员强制轮换法案十分有趣,它们是第一个行使主权采取行动的欧盟国家,德国和法国有何举措,我们将拭目以待。
与此同时,他还表示,荷兰的决策走在了欧盟审计市场改革计划之前,欧盟的改革计划由欧盟市场主管米歇尔·巴尼尔(Michel Barnier)领导实施。巴尼尔希望开展包括拆分“四大”以及引入审计强制轮换等在内的大范围改革。
鲍尔说:“欧盟试图对审计市场一刀切,而这是很难实现的。整个欧洲情况复杂,英国的强制轮换是何结局更是扑朔迷离。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