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时讯
财税改革凸显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Mar 7, 2014     浏览次数:387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14年3月7日 来源:经济日报

 

  3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今年将推进房地产税和环保税立法

  以税收条例形式进行税制改革是合法的,有弊端也有好处。未来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逐步将税收条例改成立法

  中国目前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分别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15个税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

  当被媒体问到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时,楼继伟表示,以税收条例形式进行税制改革是全国人大授权的,是合法的。“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比较快地建立起我们的税制,但是也有弊端,带来一些税收的随意性。”楼继伟说。

  楼继伟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今后这些税收条例要逐步改成立法。楼继伟同时透露,今年将推进房地产税和环保税的立法。

  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将清理

  清理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基于市场公平的考虑。如果各地都搞税收优惠,就不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是优惠政策起决定性作用了

  在发布会上,楼继伟在回应本报记者关于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提问时表示,清理税优政策,尤其是区域税收优惠,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基于市场公平的考虑。如果各地都搞税收优惠的话,就不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是优惠政策在起决定性作用。

  其次,是为了解决问题,各地出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所以,应该全面清理。

  楼继伟表示,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要从两方面来解决。一是现在已经规定的,比如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有时限的,到时限要解决,没有时限的就定时限,没有经过批准的一定要取消。二是中央统一规定,地方自行清理自己出台的这些政策,要保证做到资源是由市场配置,而不是各种区域性优惠政策来配置。

  现行二手房交易征税政策有一定缺陷

  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人间一些悲喜剧,那就是有一定缺陷的

  在谈到“不少家庭出售第二套房时先离婚,卖后再复婚,以避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楼继伟明确表示,“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人间一些悲喜剧,那这种政策就是有一定缺陷的。”

  楼继伟表示,很多国家征收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给予不同的便利,而我国目前由于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政策在目前税制之下还比较难以选取。

  推进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改革

  中央与地方职能的划分是个国家治理问题,而不是一个纯粹的财政问题,需通过立法解决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占比逐步上升到50%左右,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却持续攀升到80%。

  针对如何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问题的记者提问,楼继伟介绍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研究调整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职能的划分是个国家治理问题,而不是一个纯粹的财政问题。”楼继伟表示,关于各级政府应承担什么责任,相应承担多少支出,责任中有没有互相之间的排他性问题,大部分国家都通过立法进行解决。

  个税将改分项征收为综合所得税

  简单地提高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下一步要综合考虑家庭支出及负担,把分项征收改为综合所得税

  在回应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会不会再提高的问题时,楼继伟明确表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楼继伟举例说,1个人1个月挣5000元钱不多,如果自己生活还不错,但是如果还要养一个孩子,就很艰难。

  中国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下一步,要把分项征收改成综合所得税。“实行综合所得税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要把所有的收入综合计算。”要同时考虑支出,包括有没有赡养、抚养方面的负担,有没有再教育的需求、住房贷款的按揭等等,这些都可以抵扣。

  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物品和奢侈品都要加税。可能的话,还要探索从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实行全产业链征税

  消费税如何调整已有共识

  针对消费税问题,楼继伟表示,“现在还没有调整消费税的条例,只是有一些设想,各部门已经有了一些共识。”

  他说,可以确定的原则是环境友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商品要加税,一些奢侈品要加税,“可以考虑不仅从生产环节,还要从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比如油品。事实上,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做的。”



上一篇:“国家账本”晒得更亮堂          下一篇:两会之CFO们的心声

我要评论



(只有会员才能参与评论,如果您已是会员请 登录 后评论)
论 坛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 邮编: 100045 电话:010-68520682 E-mail:68520682@asc.org.cn | ascmember@163.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602 | 京ICP备12005383号-1 | 中国会计学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