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文件
会秘[2012]2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分会年检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中国会计学会章程》及《中国会计学会分会管理办法》,我会于2012年2月份开始对分会进行2011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分会基本信息、内部建设情况、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业务活动情况。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分会应于2012年3月31日前按如下程序完成“分会年检自查报告(2011年度)”的下载、填写、申报和报送工作。
(一)网上下载。2012年2月8日以后登录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org.cn)首页“学会最新通知”栏目,点击“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分会年检工作的通知”,下载附件“分会年检自查报告(2011年度)”空白表格。
(二)网下填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分会年检自查报告(2011年度)”的填写。
(三)年检申报。将填写好的“分会年检自查报告(2011年度)”发送至QQ群:59367664(群名称:学会分会工作交流群)进行申报。
(四)报送材料。将“分会年检自查报告(2011年度)”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两份,A4纸型),经挂靠单位初审并盖章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中国会计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分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的,还需报送审计报告。
三、年度检查的结论和审查标准
分会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分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检不合格:
1.未按《中国会计学会章程》规定换届选举,或者未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
2.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报送分会年检报告,或者挂靠单位未在年检报告上签署意见;
3.未按规定报送开展活动情况,以及有关文件和资料;
4、为其他单位代收、代管款项;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中国会计学会章程》的其他事项。
分会年检不合格者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者予以通报。
四、问题咨询
分会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QQ群: 59367664(群名称:学会分会工作交流群)
2.电话:010-68522625、68580813
附件:中国会计学会分会年检自查报告(2011年度)
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