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会计学会章程,并经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会学〔2014〕18号),同意吸收以下3家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包头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特此公告。
中国会计学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