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
关于成立第七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中国会计学会各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学会,各位常务理事: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科研规划,认真组织第七届理事会的科研工作,在征求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会和设置全国会计重点学科院校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经中国会计学会会长批准,现予以印发。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
2.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名单
中国会计学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根据《中国会计学会章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中国会计学会的专业委员会是中国会计学会设立的对会计专门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与探索的组织。
中国会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在中国会计学会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 专业委员会
第三条 专业委员会应当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和推动本专业领域会计学术研究;在中国会计学会制定专业研究发展战略、确定重点研究课题等工作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为会计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四条 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专业领域研究的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和实施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三)参与中国会计学会委托的重点会计科研课题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究成果的审查工作;
(四)组织本专业领域专题学术交流;
(五)承担中国会计学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以下称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以下称副主任)3名,委员若干名。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提名,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由中国会计学会会长聘任。
第六条 各专业委员会由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助主任与各委员的联络工作。
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负责协调专业委员会工作,具体由学术部负责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统一协调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第七条 专业委员会应及时向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报送工作方案、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由秘书处向常务理事会汇报。
专业委员会应在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报送第二年度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 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应以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名义进行。专业委员会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开展活动。
第三章 委员
第九条 专业委员会委员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名,由中国会计学会会长批准确定。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由理论界、实务界及政府有关部门三方面成员构成。
第十条 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热心学术活动,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第十一条 委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研讨会;
(二)向学会秘书处及其专业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取得本专业委员会的有关资料;
(四)可自愿退出专业委员会。
第十二条 委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时完成专业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向专业委员会提供相关专业的研究建议。
第十三条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均为兼职,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未经专业委员会主任授权,委员不得以专业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工作规程的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由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商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意,经会长批准后免去其委员职务。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 专业委员会会议分为工作会议和专题学术会议。
第十七条 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由主任根据需要每年召开一次,主要讨论并审议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一)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副主任主持,各位委员参加。专业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按规定事先请假,并对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提供书面意见。
(二)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的会议议题,需事先提供书面材料,经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协调确定。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纪要,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备案。
第十八条 各专业委员会的专题学术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本领域专业问题。
(一)专题学术会议的会议议题,应事先提供书面材料,由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协调确定。
需要公开征文的专题学术会议应在召开前六个月,确定征文选题,拟定发布征文启事,组织征文。
(二)专题学术会会议的议程经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确定后,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备案。专题学术会议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作为召集人主持。
(三)专业委员会专题学术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综述,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附电子版)备案,同时应将会议交流的有价值的论文,提交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附电子版)以备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上发布或出版。
第十九条 专业委员会的专题研讨会若进行论文评奖工作,应成立论文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奖。对获奖论文作者的奖励,原则上按照不高于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 专业委员会的会议应本着从简、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会议费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由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经中国会计学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5年9月印发的《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2
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专业委员会名单
(一)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厦门大学教授 曲晓辉
副主任委员:清
中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盖 地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陆建桥
委 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钱逢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徐经长
湖南大学教授 王善平
北京大学教授 吴联生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付 荣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 王竹泉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长 衣 兵
东北林业大学教授 岳泽军
北京交
上海大学教授 任永平
复旦大学教授 周 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王雄元
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 毛洪涛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 晖
联 络 员: 刘国强
(二)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
主任 委 员:财政部会计司司长 刘玉廷
副主任委员:厦门国家会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陈信元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总会计师 刘跃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 刘 萍
委 员:湖南大学教授 谢诗芬
浙江财经学院教授 汪祥耀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 李玉敏
暨南大学教授 石本仁
鞍山钢铁集团总会计师 于万源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郜进兴
山西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 武 涛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王 鹏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李红霞
厦门大学教授 桑世俊
东北财经大学 孙光国
武汉大学副教授 刘啟亮
清华大学 宋衍衡
上海紫江集团副总经理 秦正余
联 络 员:王 鹏(兼)
(三)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 高一斌
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审计厅副厅长 王光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控部副主任 于广纯
中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朱海林
委 员: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 邓金栋
中国一汽集团公司财务部 吴 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俞明轩
厦门大学教授 陈汉文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杨有红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朱荣恩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方红星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 杨晓舟
财政部会计司副处长 王 宏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支晓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唐建华
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 韩晓梅
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总会计师 韦秀长
平安保险公司 (待补充)
联 络 员:王 宏(兼)
(四)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赵德武
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集团总会计师 骆家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温青山
南京大学教授 李心合
中国会计学会 喻 灵
委 员: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投资官员 安崇丽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会部总经理 张欣欣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李挺伟
中
厦门大学教授 毛付根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刘淑莲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 郭泽光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张新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宋 常
武汉大学教授 王永海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张兆国
长沙理工大学教授 冯丽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张敦力
北京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总管 夏 鹏
联 络 员:喻 灵(兼)
(五)管理会计与应用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贡华章
副主任委员:中国航空一集团总会计师 顾惠忠
清
对外经济贸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彭韶兵
委 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潘 飞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孙茂竹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吴大军
东南大学教授 陈良华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王平心
安徽大学教授 周亚娜
厦门大学教授 傅元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王子林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总会计师 李世钰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财务部 朱可炳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 耕
深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亦平
中国核工业集团财会部副主任 王世鑫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财会部副总经理 房小兵
联 络 员:喻 灵
(六)审计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谢 荣
副主任委员: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刘明辉
中南财经大学教授 张龙平
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陈箭深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刘光忠
委 员:复旦大学教授 李若山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朱小平
江西财经大学教授 蒋尧明
安徽财经大学教授 倪国爱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王泽霞
南京审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会计师 张 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常志安
厦门国家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李晓慧
中国五矿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 赵晓红
联 络 员:田志心
(七)会计史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郭道扬
副主任委员: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付 磊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王建忠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郭珺明
中国会计学会 田志心
委 员: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授 赵丽生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王 觉
西安交
中南财经大政法学副教授 康 均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 王 雄
北京瑞丰投资公司总经理 曹大宽
湖南大学副教授 陈 敏
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 宋小明
石家庄经济学院教授 杨志杰
重庆工学院副教授 孔庆林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 肖 伟
审计署办公厅副主任 章 轲
联 络 员:田志心(兼)
(八)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周守华
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教授 王立彦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耿建新
国家烟草专卖局司长 张玉霞
国家环保总局财务司 尤艳馨
委 员: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张以宽
兰州商学院教授 周一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唐国平
南京大学教授 王跃堂
中南大学教授 肖 序
山东财政学院教授 綦好东
南京信息工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王燕祥
厦门大学 肖 华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任 勇
中国环境规划院副研究员 蒋洪强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陈明海
中国会计学会 夏 烨
联 络 员: 夏 烨(兼)
(九)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刘永泽
副主任委员:暨南大学教授 王 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化成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樊行健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狄 恺
委 员: 清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韩传模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储一昀
复旦大学教授 吕长江
中
厦门大学教授 薛祖云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赵慧芳
北京交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栾甫贵
北京大学副教授 姜国华
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 朱国泓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卢文彬
联 络 员: 刘国强
(十)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教授 杨周南
副主任委员: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 应 唯
厦门大学教授 庄明来
深圳金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少春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张象至
委 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福州大学教授 潘 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张明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王福胜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 李端生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 胡仁昱
杭州工商大学教授 许永斌
中科院研究生院 王 颖
上海交大管理学院 张天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邹子霖
北师大工商管理学院 吴沁红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朱卫东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汪家常
用友软件公司董事长 王文京
联 络 员 :张象至(兼)
(十一)政府及非营利会计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厦门大学教授 李建发
副主任委员:财政部会计司副巡视员 李玉环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荆 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岳公侠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 冯卫东
委 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赵建勇
解放军总后勤部 王兆峰
国管局财务司副巡视员 崔志红
北京铁路局总会计师 刘进保
财政部会计司副处长 张 娟
南京大学副教授 陈志斌
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 崔学刚
湖北省财政厅副处长 张均平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教授 陈穗红
苏州大学教授 张雪芬
东北财经大学 常 丽
联 络 员:张 娟(兼)
(十二)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司长 胡正衡
副主任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财会部总经理 谷 澍
招商银行总行 夏博辉
南开大学教授 刘志远
中国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许玉红
委 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曲海昌
上海交
中国银监会处长 窦仁政
中国保监会财会部处长 赵宇龙
中国建银投资公司财会部总经理 陈有钧
中国农行总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王志辉
中国银行IT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 张金良
中国银监会处长 胡永康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杨 丹
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处长 李树华
中国建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 李殿承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韩立英
联 络 员:许玉红(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