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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招标公告(2015)
发布时间:Mar 31, 2015     浏览次数:5408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学 会 文 件

 

会学[2015]8



 

全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招标公告(2015

 

  

中国会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分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落实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中国会计学会智库作用,繁荣中国的会计理论,为中国会计改革与实践服务,经财政部批准,中国会计学会决定组织全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研究。本着“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事前资助和事后资助与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组织

本次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由财政部立项,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课题两类。课题招标工作从《全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招标公告(2015)》发布之日启动,20176月底结项。课题的招标、跟踪管理和最终评审等工作,由中国会计学会具体组织。

二、研究目标

针对中国当前会计改革与理论研究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与重大问题(见附件1),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

三、招标对象

本次全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的招标对象为中国会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和会员(包括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四、实施办法

1.申请阶段

凡申报本次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的单位,须在2015430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6份。本次课题研究,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招标课题相关的研究能力、知识结构和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可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同时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加,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为课题依托单位,负责课题的组织管理与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主持人申请本次课题,必须报经课题依托单位批准。

鼓励专业委员会组成课题组申报本次课题。

2.评标阶段

由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课题,包括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3.跟踪管理阶段

中国会计学会对中标单位所承担的本次课题,将进行跟踪管理。课题主持人需按期提交中期研究报告。中国会计学会将根据课题执行情况和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予以资助。

4.课题评审阶段

中国会计学会将组织专家对完成的课题成果进行严格评审,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鉴定为优良的课题,将入编中国会计理论研究专辑,并由中国会计学会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5.经费管理

中国会计学会对立项资助课题的中标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研究经费。课题经费采用分期拨付的办法,首期拨付4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再行资助30%,对未通过中期检查且无正当理由者,暂停拨付课题经费;对课题结项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将不再资助或追回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经费。对鉴定等级为良好、合格的课题,将给予全额资助;对鉴定等级为优秀的课题,除全额资助外还将给予适当奖励。

联 系 人:中国会计学会学术部  柴子菲

    : 010-68520093(带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中国会计学会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邮箱:chaizifei@mo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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