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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修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发布时间:Apr 19, 2013     浏览次数:372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对2006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中关于继续教育的开始时间、形式、学分管理、登记的方法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于327组织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于20135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来源:财政部20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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