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报》 发布时间: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周年总结暨2009年度会计监督工作交流会议上获悉,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部还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范围。
由于金融和资本市场的风险并未完全消除,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预计会更加突出;部分企业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导致成本上升、出口减少、融资困难,进而造成经营状况恶化、资金紧张、业绩下滑,容易引发会计舞弊。另外,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大,惠及行业和企业更多,会计监督的覆盖面也相应扩大。因此,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范围。
据了解,今后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进一步与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相结合,继续加大对国计民生、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教育医疗、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公共投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带动效应;与财政增收节支相结合,严查偷逃税款和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违规行为;与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结合,加强金融、保险、证券等领域的监管;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相结合,强化行业监管,整顿执业环境等等。
具体操作上,财政部将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从企业会计报表出发,延伸检查事务所审计、银行信贷、纳税等各个环节,并通过建立检查名单公告制度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对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据悉,由于医院、高校等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因此,财政部同时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