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司机大喊“上路太贵”,一边是高速公路公司叫嚷“亏不起”;普通民众为免费通行政策叫好,但也有人强烈反对,认为“免费”导致出行的成本最贵,不能让资源合理配置。
高速公路收费的初衷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时至今日,有的高速公路贷款早已还清,但账本缺乏透明度,公众不放心。另外,最近调查发现,有的高速公路的收费仅够发工资、还利息,本金的偿还遥遥期。
还不清的高速债务?一些事实恐怕会让公众心里凉半截:有的省份的高速路貌似永远也还不清贷款。
甘肃省国税局工作人员杨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一组数据,截至2010年,甘肃省高速公路累计负债约60亿元。每年甘肃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约6亿元,其中收入的1/4用于道路维修和人员工资等,余下的部分用来还贷,银行的贷款利率每年大约在7.5%左右,正好是4.5亿元。每年的过路费收入归还完银行贷款后刚好够相关部门维持运转。如果必须全额归还贷款才能停止收费,那么有的高速公路似乎必须永远收费,这就陷入了“死循环”。国家审计署的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
即便还清了债务,也还继续收费?还完债务,高速公路是否会继续收费?答案是肯定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收费公路收费的依据,其中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最长期限是15年,国内外资本筹资修建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最长期限是25年,中西部省市可再顺延5年。
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经发布关于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文件,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2027年,首都机场高速结束收费时,已收回其10倍投资。
千亿燃油税支出难查据统计,境内外上市的高速公路公司的高速路里程大约占我国全部高速公路里程一成。据《中国交通报》报道,目前收费公路建设总投资中将近70%资金是通过银行贷款和集资获得的。
国家审计署2011年6月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债务余额为11168亿元,在收费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的情况下,主要依靠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而借新还旧的比率已高达54.64%。
(来源:网易财经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