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秘[2010]4号
关于建立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联系人制度及
加强单位会员服务的通知
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
为改进学会工作,加大会员服务力度,满足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服务我国会计改革与实践,中国会计学会将建立单位会员联系人制度,加强对单位会员的服务与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联系人制度
1.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与中国会计学会的沟通联系工作,负责接收中国会计学会为单位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及信息,反馈本单位会员变动信息及需求。
2.联系人应该是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或单位负责人,也可以是由其指定的在本单位任职、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的人员。
3.单位的理事有变动的,需向中国会计学会提交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新入会的单位会员可向中国会计学会申请增加理事,由中国会计学会审核并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4.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应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没有入会的需填写入会申请表。
5. 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的部分活动将邀请联系人参加,单位会员联系人每年可免费参加1次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的专门活动。
二、关于单位会员服务
从2010年起,中国会计学会为单位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提供电子期刊《会计最新动态》、《会计研究动态》;
2.免费赠送《会计研究》会刊2本(原10本调整为2本);
3.免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对单位会员及单位会员中的常务理事、理事提供宣传;
4.尽量为单位会员内部培训或继续教育提供师资帮助;
5.单位会员派学员参加中国会计学会组织的培训等活动,可享受会员优惠价。
三、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尽快将联系人情况表报中国会计学会(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部,电话:010-68520682;联系人:马炳茹;地址:100045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 月新大厦6层。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联系人情况表
2.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个人会员申请表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