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学[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会计学会,全国性专业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分会:
多年来,中央和省级会计学会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始终围绕行政主管部门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政策宣传、会员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会计学会。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关于纪念中国会计学会成立30周年开展先进会计学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国会计学会组织了本次先进会计学会评选表彰活动。经单位申报,评选办公室初评,专家终评,最终评选出湖北省会计学会等18家会计学会,授予“先进会计学会”荣誉称号。
希望各级会计学会,以先进会计学会为榜样,学习他们“为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当好参谋助手”的大局意识;学习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科研活动”的务实态度;学习他们“为会计人员服务,促进知识更新”的服务理念;学习他们“强化自身建设,开拓服务新领域”创新精神。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会计学会系统掀起学先进、比贡献、创新业的热潮,为会计改革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会计学会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国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再立新功。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扎实工作,不断奋力开拓,促进财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先进会计学会名单
中国会计学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先进会计学会名单
1、 湖北省会计学会
2、 天津市会计学会
3、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4、 河北省会计学会
5、 深圳市会计学会
6、 云南省会计学会
7、 山西省会计学会
8、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会计学会
9、 广东省会计学会
10、 山东省会计学会
11、 中国铁道财务会计学会
12、 中国交通会计学会
13、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14、 中国会计学会水利分会
15、 中国会计学会石油分会
16、 中国会计学会地质分会
17、 中国会计学会信托分会
18、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