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为了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财政部2008全国会计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中国会计学会将对2008年全国会计科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范围: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结题的财政部2008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附件1)。
2.课题主持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2008年全国会计科研课题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经课题依托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课题主持人应加强对本课题组成员研究成果的统一协调,以课题组的名义提交反映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及研究论文1份。。
4.请各课题主持人于2009年1月15日前,提交上述中期检查材料至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田志心、柴子菲;电话:010-68588667,传真:68520093,电子邮箱:asc@mx.cei.gov.cn;通讯地址:100045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
中国会计学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