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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小企业准则再简化 欧盟或自行订准则
发布时间:Dec 6, 2011     浏览次数:297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会计基金会(FAF)及州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NASBA)支持设立的美国非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小组(Blue ribbon panel)于2011年1月25日向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母机构FAF提交了最后报告,建议另设非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负责制定美国非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准则。FAF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于10月4日发布私人公司准则改进委员会(Private companystandards improvement council,PCSIC)计划草案,研究改进其准则制定程序。该草案征求意见截止于2012年1月14日。根据该草案,FAF将成立PCSIC为全美2800万家私人公司确定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中哪些部分应修改或采用例外规定。只要PCSIC有三分之二多数投票核准,就可送FASB认可。如果FAF最后同意,PCSIC将于2012年中成立。目前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IFRS for SMEs)。但欧盟不赞成强制采用IFRS for SMEs,认为该准则并未达到简化和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欧盟有可能自行制定欧盟版中小企业会计准则。

(来源:会计研究月刊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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