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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个人投资者有望获准进入新三板市场
发布时间:Nov 20, 2012     浏览次数:270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召集国内数家大型券商负责人在宁波举行的闭门会议上,也明确指出随着新三板的开板,“很多东西将要做重大调整”。姚刚明确表态称,“未来会修改首发和再融资的管理办法,整体想法是进一步放开。例如对增发价格的限制,以后这些限制都可以放开。”

据现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时发行价格要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而采用定向增发的再融资行为时,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而这一定价规定的限制,加上再融资审批时间长度,使得欲进行再融资的企业在真正实施发行时,发行的股票价格与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形成了较大的价格差额或是倒挂现象,而最终不能不放弃发行。对再融资的发行价格的限制也同样是由于当时历史契机所形成。“由于目前我们实行的有关政策是基于2006年的股权分置制度的有关实际情况所制定,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话,也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设置一些相应的条款限制。”上述参与宁波会议的券商高层向记者透露,而目前A股“全流通”的话题已不再是热点,而国内资本市场基本上也已走过股权分置改革的阶段,加上新的形势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目标的确立,斯时的有关限制不但不能保护整个市场的良性循环,甚至已凸现制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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