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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友同志,男,1957年11月出生,现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该同志创造性地建立起财务信息快速反应、财务管理内部评价、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财务监督、内部管理报表控制等五大系统。他主管企业财务工作以来,企业净收益、利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员工收入等各项指标均创全国同行业最好水平。全集团连续10年无银行贷款,在我国铁路建设市场获得信用评价八连冠,成为我国建筑业的排头兵,被中央领导称赞为“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队伍”。2007年,经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所属500多亿元在建工程、200多个财务单位严格审计,中铁十二局集团无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受到了审计署领导的高度评价。
他廉洁自律,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运行,使企业避免了数亿元经济损失。《中铁十二局集团国有资产保全监管办法》得到了国资委和中纪委的肯定和推广。他所在的领导班子,被中组部表彰为“全国国有企业创建‘四好’班子先进集体”。他还在国家及省部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兼任两所大学财经类客座教授。
2008年,该同志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被山西省总会计师协会评为“第二届十佳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