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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延琦同志,男,1962年12月出生,现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兼任东北财经大学MPAcc教育中心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
该同志从事注册会计师管理工作17年,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则及行业制度建设、业务质量监管与秩序规范、人才培养、审计技术推广与运用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一是历时十年,作为中注协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参与并执笔起草财政部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和推动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二是积极投身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监管的建章立制、检查与惩戒处理等工作。十年间,检查事务所近千家次,先后主持处罚和惩戒一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促进了事务所业务质量和行业信誉的提升。三是会计审计人才培养工作业绩突出。十年间,作为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师资授课2500学时、参与培养注册会计师和中央大型企业总会计师65000人。四是发起并组建了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自律公约委员会,完善了协会内部治理。
该同志专业工作出色,多次受到辽宁省财政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表彰,并多次被评为辽宁省财政厅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