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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延长针对第三方国家公认会计原则的等效机制
发布时间:Apr 24, 2012     浏览次数:317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欧洲委员会(EC)采纳了两项指定法规及一项实施决定,以修改和更新欧盟(EU)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机制。这一系列文件自201211日起追溯生效。在20072008年,委员会建立了确定第三方国家公认会计原则等效性的机制,并采取法律措施在欧盟内认定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日本公认会计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并且在20111231日前暂时承认采用中国、加拿大、印度和南韩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新文件宣告中国、加拿大和南韩的公认会计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同时将印度公认会计原则的过渡期延长至2014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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