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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年拟出台《保荐业务内控指引》
发布时间:Jun 13, 2010     浏览次数:2432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1日表示,针对目前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证监会今年拟出台《保荐业务内控指引》,明确保荐业务内控制度的标准,规范保荐业务经营和运作,防范和化解保荐业务风险。该指引要求保荐机构设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配备专职内部控制人员,健全相关保荐业务的流程控制。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进行质量评价、风险评价、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提高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

  据悉,有关保荐办法明确规定,保代个人不得持有自己保荐的股票,如果出现这一情况,证监会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券商直投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持股比例在7%以内的,可以担任被投资企业的保荐机构,但对这一情况监管部门会对相应披露做严格审核。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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