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提案将赋予企业更大的灵活度,可自行决定是否对某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与去年通过的商誉减值测试规定相类似,这项针对FASB规定的修订案允许企业可以根据年内发生的事项和身处的环境,对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高于其账面价值做出定性评估。
如果确定公允价值“很有可能不会”高于账面价值,那么,企业将不需要计算出实际的公允价值,因为这类计算很复杂并且成本也高。
包括商标、许可证以及分销权在内的、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不进行摊销的。它们必须按年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公允价值是否低于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那么,企业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在现行规定的要求下,企业经常被迫聘用外部评估专家,以确定每年可能需要计提的减值损失。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使用所谓的定性因素去判断这些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化。这就需要考虑那些会影响“输入因素”的事件和环境(输入因素主要用于确定一项资产公允价值),比如外汇汇率与成本的变动。
如果该提议得到通过,那么企业的每一项公允价值评估都无需得到外部第三方的核实和确认。德豪会计师事务所美国分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是审计和会计业务的主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说:“如果企业基于严密的定性判断,确信多半不存在减值的情况,那么就无需采取下一步行动,没有必要聘用外部专家对公允价值的评估进行量化。”
史密斯承认,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层在这种指引下做出的“封闭判断”可能会在后期遭受到审计人员的质疑。当然,企业仍然可以选择安全路径,将估值工作交予第三方完成。新提议称企业可以采取“绕道”的方式来进行定性评估,以取代计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该提议旨在简化企业的操作流程,同时也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在一项声明中,FASB主席莱斯利·塞德曼(Leslie Seidman)称这项修订提案将为企业节省成本,“但不会改变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
上述提议的公众意见征求期将截至于4月24号,并将在2012年6月15日及其后的财务年度开始生效。
附:商誉减值测试判断标准
针对定性因素的设定,FASB在2011年对商誉减值测试的修订案ASU NO.2011-08中提出下列数项判断标准:
(一)宏观经济条件欠佳:如宏观经济衰退、获取资本受到限制、汇率波动、以及股市和信用市场的其他变化。
(二)行业及市场的原因:如企业营运环境恶化、产业竞争度上升、产品或服务市场的变化、法规及政治环境改变。
(三)成本因素上升:如原物料、劳动力以及其他成本上升给盈余及现金流量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财务总体表现不佳:如负的或逐步减少的现金流量、实际收入或预算收入下滑、实际盈利同比下降。
(五)其他与企业相关的特别事项:如管理层、公司关键人员、战略以及客户群变动,面临破产可能或招致诉讼。
(六)影响财务报告单位的事项:如财务报告单位净资产的构成或净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变化,全部或部分资产预计会被出售或处置、财务报告单位某项重大资产价值回升进行测试,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子公司发生商誉减值损失。
(七)股价格持续滑落:从绝对数和同业相对水平两方面考虑。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