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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G20峰会倡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制定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发布时间:Nov 17, 2009     浏览次数:538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09年4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一份6个月的时间表,宣布将响应G20峰会倡议,加紧制定一项金融工具国际准则,以取代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该项目将于今年9月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理事会还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4月9日正式发布的两份工作人员立场公告《FAS157-4——在资产和负债相关活动的数量显著减少、层次显著降低时确定公允价值并认定非有序交易》(以下简称“157-4和《FAS 115-2及FAS 124-2——非暂时性减值的确认和列报》(以下简称“115-2及124-2,分别做出了采用和不采用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工具国际准则的主要问题——复杂性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金融工具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自1988年开始启动金融工具准则项目,在1995年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在1999年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此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根据实务中的反馈,多次修改了这两项准则,并于2005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中的披露规定。但理事会此前并未完整考虑对金融工具准则做一次根本上的修改。
2.现有金融工具国际准则的主要问题
综上所述,现有金融工具国际准则是一个补丁重重的复杂体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现有金融工具国际准则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1)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2)认定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即原“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3)过于复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金融工具准则的复杂性源自两个方面:(1)金融工具本身的复杂性;(2)金融工具国际准则中存在过多备选方法、“明线测试”和例外规定,具体包括过多计量方法、复杂而模糊的金融工具“四分类”方法、套期会计的复杂性、金融工具准则的范围与金融工具定义不相符等。
3.理事会简化第39号准则的努力
理事会认为,金融工具准则的最大问题是复杂性,复杂性的根本来源是复杂而模糊的分类以及随之而来的不同计量方法。财务报表编制者可以利用这些人为的分类和计量方法,披露更符合自己意愿的财务结果。因此,理事会在2008年的几次理事会上形成结论,认为简化金融工具准则的根本方法是取消金融工具的分类,对全部金融工具都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应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套期工具和以其他方法计量的被套期项目之间的“错配”也将不复存在,仅仅存在未确认和非金融工具被套期项目所导致的错配,从而大大简化套期会计。以此为基础,理事会在2008年9月发布了讨论稿《降低金融工具报告的复杂性》,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在2011年6月之前发布最终准则。
这一思路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给实务带来了较大困难,尤其对资本市场发育程度和监管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各方对此反映强烈,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都有一些不同意见。不过,该讨论稿使有关各方认清了一个形势:只有简化金融工具准则分类,才可能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这是一个基本趋势。
二、新金融工具国际准则项目
1.国际金融危机的推动作用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G20(2008年11月、2009年4月)和金融稳定论坛(2008年4月、2009年4月)一再呼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改进金融工具准则、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并根据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采取一些行动,例如规范贷款损失准备。4月2日,G20伦敦峰会明确要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2009年底之前在降低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和规范贷款损失准备方面采取行动。
2.新金融工具国际准则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此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趁势推动了困难重重的简化金融工具准则项目,以解决以下问题:(1)复杂性;(2)金融资产的减值问题;(3)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趋同。其中,复杂性问题是长期以来普遍公认的严重问题;金融资产减值和贷款损失准备问题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成为焦点;与美国相关公认会计原则的趋同是国际财务会计准则成为真正全球会计准则之前必须突破的瓶颈,而金融工具准则是其中的重点问题之一。该项目仍是FASB-IASB备忘录项目,将最终发布一项新准则以取代目前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按照理事会4月会议讨论的结果,新项目将把确定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放在首位,并在此基础上解决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目前理事会考虑的计量方法有三种:公允价值(脱手价格)、其他折现基础的再计量方法和摊余成本。工作人员建议在新准则中保留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两种计量方法。
3.新金融工具国际准则项目的时间表
理事会为该项目暂定了一个时间表:
4月 制定计量方法,包括考虑预期损失法、减值和成本基础所用的实际利率
5-6月 制定分类方法和列报要求
7月 对分类方法、计量方法和成本基础的减值方法做出决定
8月 对初始计量做出决定;对公允价值选择权和重分类做出决定;制定准则的其他方面,包括范围、衍生工具和嵌入衍生工具、披露、过渡和生效日
9-10月 完成征求意见文件的起草;考虑对第39号准则的其他方面影响,包括套期会计。
三、对美国修改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金融资产减值规定的意见
4月9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发布了157-4和115-2及124-2两项工作人员立场公告(具体内容已在4月8日2009年第9期《会计动态》详细汇报。)对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4月会议讨论认为,《在资产和负债相关活动的数量显著减少、层次显著降低时确定公允价值并认定非有序交易》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专家组报告和即将于5月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征求意见稿保持了一致。理事会将根据其中一些规定修改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征求意见稿。同时,理事会还注意到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4月9日一并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中期披露的一些规定,因此理事会还将在公允价值计量指南的征求意见稿中加入如下要求:
(1)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年报与中报的披露要求相同。
(2)对于以其他基础计量的金融工具,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对年报的要求在中报中披露其公允价值,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年报中公允价值计量披露的要求进行相关中报披露。
(3)对于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不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报告》外另做要求。
对于金融资产减值工作人员立场公告,理事会认为,国际准则与美国准则中金融资产减值的模式不具可比性,因此无法在国际准则中引入“非暂时性减值”的概念和规定,因而不在国际准则中进行相应修改。对于意见反馈过程中收到的意见,理事会将在新公允价值准则项目中予以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欧洲方面一直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施加压力,要求按照美国这两份工作人员立场公告放宽国际准则的相关规定。但在正式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时,包括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在内的欧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几乎一致表示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意见的支持。
四、分析和建议
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4月会议上做出的上述决定,我们认为: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基本成功地克服了这次政治压力导致的准则危机,并成功加快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项目的步伐。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金融工具准则项目过程中,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基础、减值模式都将成为争论焦点,我们应当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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