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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通过新基金监管条例
发布时间:Jun 27, 2011     浏览次数:3367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北京时间周四凌晨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三通过了市场期望已久的将美国大型对冲基金纳入监管的提案。

该提案最早在去年11月提出,要求资产在1.5亿美元以上或有15个客户以上的美国对冲基金私募股权管理公司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备案。大约有750只大型基金符合这一条件。

新规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可对这些基金进行突击检查,基金管理者从2012年开始需要向该委员会提交有关基金的报告以及可能的利益冲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两位共和党官员反对提案中要求风险投资管理公司也上报相关信息的条款。他们指出,虽然根据新规定,他们不必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但提交报告导致的成本将影响融资与创新。

根据新规定,资产小于1亿美元的基金将由州政府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估计大约有3200家自愿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的小型基金将取消登记并受各州监管。资产在1亿至1.5亿美元的基金可自主选择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或接受州政府监管。目前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的基金管理公司数量大约为1.15万家。

观察家警告,虽然许多小基金不再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但大型基金的加入将迫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投入更多的人、时间与精力进行监管,以确保这些基金一旦倒闭不会对经济与金融系统造成大的冲击。

新规定基于多德-弗兰克法案,这一法案要求基金在7月12月前完成登记工作,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决定将登记最后期限推迟至2012年第一季度。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专员民主党人士埃莉斯-沃尔特指出,根据一月份提交的一份报告,在现在系统下,一家基金每11年才会被检查一次。她表示,被监管的基金数量少了并不会解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问题。

(资料来源:新浪财经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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