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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本着“控制数量、重在学术水平、注意代表性”的原则,发展了三批个人会员。按照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凡遵守《中国会计学会章程》,在会计领域有研究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
(一)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会计教学或科研的人员和会计专业博士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
(三)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从事会计及会计管理工作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人员。
本网站提供个人会员申请表格下载(见首页)。向中国会计学会申请成为个人会员的,请将申请表格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财政部内 中国会计学会会员部 邮政编码: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