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便[2010]19号
各有关单位:
鉴于该征求意见稿有可能在今年内成为正式国际会计准则,从而对我国海外上市公司产生影响。随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征求意见稿对有关我国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负债计量也会产生一定影响。请你单位对上述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
负债计量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可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下载,网址:B591
附件中文译稿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处请以原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常 琦
电 话:010-68552531(带传真)
E-mail:changqi@mof.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100820
附件1.《〈国际会计准则第 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的负债计量(征求意见稿)》简介doc
附件2. 《〈国际会计准则第 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的负债计量(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中文译稿doc
财政部会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