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为配合财政部尽快制定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请各课题组抓紧做好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课题研究,先期提交课题中应用指引部分的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应用指引体例结构
应用指引体例结构一般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总则,明确本指引的宗旨依据、概念定义、重要风险和关键控制环节;二是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规范该业务或事项的不相容职务、授权制度和与授权有关的管理制度;三是业务流程控制,结合业务流程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标准。
二、关于应用指引具体条文设计
第一,原则导向,具体条文不宜过细。应用指引适用于所有大中型企业,如果规定太细,则削弱了指引的适用性。
第二,要避免将内控应用指引写成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内控应用指引不是要替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而是要让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并达到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为此,各项应用指引的写作不求面面俱到,关键要是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和控制点揭示出来。
第三,处理好强制性和指导性的关系。应用指引用于指导企业内控实务,整体上属于指南性质的规范文本,但对其中重要的风险领域和控制环节,仍应当有必要程度的强制要求。为此,应用指引应当兼顾强制性、引导性与企业自主性。体现在指引上,部分要求可用“可以”,未必均用“应当”。
三、关于提交时间
请各课题组务必在2008年11月10日前,将课题中应用指引部分的研究成果提交至中国会计学会。
修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课题联络员联系。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合同》(范本)
中国会计学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