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郑建明 )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什么?是公平还是效率?生发市场效率的源泉又是什么?公平和效率是“相生”还是“相克”?这是经济学所要解决的“哲学问题”。把上述几个问题归结为一个问题,便是“公平效率论”。
纵观经济思想和经济哲理的演进史,对于公平和效率的论争是经济学“永恒的主题”。它溯源于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完成《国富论》(1776年)之前,亚当.斯密早在1759年就写下了《道德情操论》,对西方社会的法律和伦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影响不亚于《国富论》。
在经济运行中,私人利益导向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而社会责任导向则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姊妹篇,《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从不同的角度寻求利己与利他的平衡、经济利益与社会公德的协调、利益激励与道德约束的制衡、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和谐。在《国富论》里,他构建了一套基于利己动机、通过“看不见的手”调节的经济学体系,但在《道德情操论》中,他从同情心出发,论述和肯定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前者是“效率论”,后者是“公平论”。但是,正如熊比特所说的那样,人类在“经济人”和“道德人”这两个方面存在着内在冲突,也就是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此后,理论界对此争论一直绵延至今,未有定论。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繁荣和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现象,更是有其伦理、社会乃至人文精神方面的内涵和根源。如果说早期资本主义发展以马克斯.韦伯式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作为源动力的话,那么,现代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的主导地位与企业家和个人的财富观、社会价值观与普世价值观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资本主义制度不仅具有良好的自我修复、自我纠错和自我调整机制,而且在调节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方面也建立了一整套普遍遵从的社会价值观和财富观。大多数富豪不仅是创业致富的企业家,而且是济世济贫的慈善家。对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热心大大地缓解了贫富悬殊所引发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维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公平效率论”却通过“义利观”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词语表述出来。义, 即道义, 指思想行为的道德准则; 利, 即利益、功利。义利之辨贯穿着中国传统哲学、传统文化和伦理学的演进史,在中华文明史上形成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和哲理深刻的义利文化,成为指导人们行为和心理的价值导向和基本的伦理准则。它源于诸子百家,例如,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 与我如浮云”,孟子曰:“舍生取义”,荀子曰:“公义胜私欲”,这些思想经后世学者阐发, 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朱熹将其归纳为“理欲、义利、是非之辨”或“义利之辨”。
中国传统义利文化是一套缜密的思想体系, 其精髓包括“人非利不生”、“制礼义以分之”、“见利思义”和“计利富民”等观点。特别是“制礼义以分之”提出要制定礼义。作为行为的基本准则,以此来规范人们的利欲之心,这就是中国传统义利文化的基本精神。荀子曰:“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也就是说,由于物资缺乏(相当于经济学的“资源稀缺性假设”),人的欲望不可能无限制地得到满足,故需“制礼义以分之”,节制对欲望的追求,使人各得其宜。由此自然生发出“先义后利”的思想。《左传》曰:“德义,利之本也。”孔子明确提出“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反对“不义而富且贵”。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大学》同样也阐明了“德本财末”的思想。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韩国作家崔仁浩在《商道》这一畅销书中悟出了“商道即人道”的真谛,将经商活动升华到“财上平如水,人中直似衡”的淡定境界。
中国的商人是传统义利观的实践者。揆诸史实,早在明朝中叶,“晋商”就把儒家传统作为求利的伦理基础,即使在战乱时期,他们仍然把保证“东家”银两不失作为其首要职责,“受托责任”理念开始在我国企业管理实践中得以应用。直到晚清,以张謇和经元善等为代表的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依然注重义和名节,仍对传统伦理抱有崇尚之情结。
居于主流的“义利相克”论只看到“义”与“利”之间在短期内的相互冲突,但忽略了二者在长期内可能存在的相辅相成关系。一味求利、不顾他人的企业家和商人很难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重义轻利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企业收益,增加了其遵守诚信等道德准则的支出。但是,这些行为在长期内通过声誉效应、品牌开拓和网络效应增加了企业价值。这是企业家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合,是企业竞争力从经济竞争力向人文竞争力的扩展,或许这也是各个国家、不同时代的巨商大贾能够跨越时空,不约而同、不谋而合地奉之为圭臬的经济动因。
蕴义于利,义生大利,即商道。
(2008年3月16日凌晨写于知雨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