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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Nov 25, 2021     浏览次数:851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财会〔202126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建立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

  财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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