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下企业风险应对与政府政策选择
西南财经大学 赵德武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企业的冲击及其引发的思考
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给我国企业带来的严峻形势已逐渐显现。上市公司方面,2008年第一到第四季度单季度盈利总额分别为2753亿元、2777亿元、2270亿元和366亿元,第四季度是全年业绩的低谷,上市公司的利润拐点已经出现。虽然2009年第一季度上市公司盈利从环比上看有明显好转。但与2008年同期相比,仍有大幅下降。
对于大量非上市中小企业而言,情况更是严重。据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究竟什么样的企业更容易生存下来,为什么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市场表现,甚至是不同的命运?物理学中,当一个物体受到外部冲击时,其所受的损害大小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一是外部冲击力的大小;二是该物体的缓冲能力或者弹性大小。可以知道,一个物体的弹性越大,或者说缓冲力越强,当受到外部冲击时,它所受的损害会越小。
类似地,我们认为,在外部环境急剧恶化的情况下,一个企业的最终经济后果也取决于外部冲击力大小和企业应对外部冲击的缓冲能力,如下图所示。
图1 外部冲击、企业缓冲能力与经济后果
那么,金融危机下,究竟什么样的企业应对风险的缓冲能力更强?或者说影响企业风险缓冲机制的因素有哪些?政府在优化这一机制中能够做些什么?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试图回答的几个问题。
二、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企业风险缓冲机理
金融危机下,我们总体可以将企业所受的外部冲击归纳为销售冲击和现金流冲击两种基本类型,前者对应于产品市场,后者对应于融资市场。相应地,金融危机对企业影响的最终经济后果主要表现在企业盈利下降和现金流短缺两个方面。
(一)产品市场冲击下的企业风险缓冲机制
针对产品市场冲击下的企业风险缓冲机制,我们可以用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原理来解释。在“外部产品市场变化→企业销售收入变化→息税前利润变化→每股收益变化”的这一逻辑链条中(如下图所示),产品市场变化属于“外部冲击”,而“每股收益变化”则是最终的经济后果,而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体现了企业内在的缓冲能力。当产品市场冲击导致销售收入下降时,杠杆系数越高的企业,盈利(每股收益)的下降幅度越大,说明企业越容易受到外部的影响,缓冲能力越差。
图2 产品市场冲击下的企业风险缓冲机制
(二)融资市场冲击下的企业风险缓冲能力
针对融资市场冲击下的企业缓冲能力,我们可以从资金需求弹性和资金供给能力两方面分析。
资金需求弹性方面,固定性付现成本的比例成为最关键的因素。固定付现成本比例越大,资金需求弹性越小,企业根据外部融资市场的紧缩相应地缩减现金支出的难度就越大,企业的缓冲能力就越差。
决定企业资金供给能力(即融资能力)的因素很多。根据已有的研究,资产流动性越强、资产可抵押性越强、净财富越多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下的融资能力可能更强;相反,资产专用性越高、无形资产比重越高、负债比率越高的企业融资能力差,其风险缓冲能力更差。
事实上,影响企业风险缓冲能力的因素可能远远超过上述企业内部因素。例如,已有研究表明,国有企业能获取更多的银行借款或者其借款期限往往更长;高管人员具有良好政治背景时,企业往往能够获得更高的银行贷款率、更优惠的税率和更高的市场占有率,等等。
(三)关注常态环境下与金融危机下风险管理的不同思路
第一,常态环境下,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对风险与收益的有效权衡,而不是一味地降低风险;在金融危机下,很多企业首要关心的是生存问题,降低风险成为第一要务。
第二,常态环境下,企业关注的焦点可能更多地在于盈利的高低;金融危机下,很多企业首要关心的是生存问题,其关注点更多的是现金流短缺。
第三,常态环境下,产品固定成本比例的下降或变动成本比例的上升会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金融危机下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因为源自折旧或摊销的那一部分固定成本并不减少企业现金流,产品变动成本(大部分为付现成本)比例高的企业面临的风险可能更大。
三、金融危机下政府相关政策选择:基于降低外部冲击的视角
如果说,金融危机下企业的主要着眼点在于提升自身的缓冲能力,那么,政府政策制定应针对产品市场和融资市场两方面降低外部对企业的冲击。我们认为,目前政府可以采取的相关政策如下图所示:
图3 金融危机冲击与政府相关政策选择
(一)正确界定政府功能,合理选择政府投资领域
要充分发挥经济运行体系自身的造血功能,切忌过分夸大政府直接投资的作用。
确保政府投资的合理导向,转“危”为“机”。 此次危机给我国带来巨大困难,但也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以金融危机为契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很多在常态下难以办到的事情可能在金融危机下会更容易。
合理选择具体投资领域。在具体投资领域的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的因素:一是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充分关注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高科技发展等领域。二是考虑在国内产业链条相对较长的领域。产业链越长,当加大对终端产品的需求时,投资拉动效果将会越显著。三是充分考虑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业。需要强调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落后产业是两个概念。比如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它们都不是落后产业。
(二)确保税收减免有效刺激需求
当前,虽然政府的减税力度较大,但问题是减税能否转化为消费?获得减税的企业和个人很可能把这部分资金存入银行而不进行消费。
我们认为,为使税收减免有效刺激需求,可以考虑将该政策与消费券结合使用,即企业仍全额交税,政府以纳税额的一定比例向企业返还消费券,企业再以这些消费券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给工人。为了促使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可以通过消费券溢价(以更多的消费券代替现金)、税收优惠(消费券工资部分税率更低)等措施来保障。与已有的消费券发放措施相比,该政策的优点在于,政府用于向商家购买商品的资金有可靠保障,不至于因为发放消费券而背负沉重的财政负担。
(三)鼓励企业打包贷款
中小企业有两个基本特征导致其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一是经营风险大,导致银行放款风险大;二是规模小,导致银行放款成本高。所以,应当鼓励企业打包贷款。企业打包贷款是指多家企业以某种形式组成联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互为担保;获得贷款后,再根据事前协议对贷款进行分配。企业打包贷款一方面使贷款规模更大,有效降低银行的放贷成本,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降低放贷风险,这不仅是因为联盟企业间的相互担保和监督,而且组成联盟后能够有效分散风险。
(四)成立中小企业贷款基金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成立中小企业贷款基金,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或以发行地方债取得的资金设立中小企业贷款基金,根据市场效率原则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为更好地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在设立中小企业贷款基金的方式上,地方政府还可以联合机构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这样既可以有效扩大基金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又能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优势,提高贷款发放效率。
实施中,政府可以提供优惠措施加以保障。如政府出资部分少享甚至在特殊时期不享利润;向机构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等。
中小企业贷款基金的未来发展方向是逐步转化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并且政府可以在适当时机撤出资金。这是与目前已经存在的各地政府出资形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的区别所在。
(五)促进企业资金周转
1.鼓励企业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应收账款转让能使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其主要缺点是成本较高。在国外,这一方式已较为普遍,金融危机下,当现金流改善成为很多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时,其优点可能显得更加重要。
2.发挥担保公司作用。政府可以进一步开放担保行业,鼓励担保公司展开业务,即债权人以所持有的债权,在担保公司的担保下从银行获得资金。这有利于充分利用第三方的专业能力促使资金加速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