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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其年度改进项目下的建议修订
发布时间:May 14, 2012     浏览次数:348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根据其年度改进项目对十一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作出建议修订的征求意见稿(ED)。

IASB通过年度改进项目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必要但非迫切的修订,该等修订未包含在其他主要项目中。该征求意见稿建议的修订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主题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 2

澄清“可行权条件”的定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 3)(建议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 9)作出相应修订)

核算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IFRS 8

经营分部的加总

将报告分部资产的总和调节到主体的资产额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 13

短期应收款和应付款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

IAS 1

负债的流动/非流动划分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IAS 7

予以资本化的已付利息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 IAS 12

针对未实现的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 38

重估方法——按比例重述累计折旧

《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IAS 24

关键管理人员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IAS 36

协调针对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的披露


该征求意见稿建议,除了对IFRS 3的修订及建议对IFRS 9作出的相应修订对自20151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以外,所有修订均对自20141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来源:德勤网2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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