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揭开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的谜团,美国破产法院指派的审查员沃鲁卡斯经过历时一年、耗资3800万美元的调查,得出了一份长达2200页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通过严厉的措辞,痛斥了雷曼公司的高管、负责审计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投资银行的严重过失。
令市场担忧的是,其他华尔街巨头是否也采用了与雷曼公司类似的会计手法——持有大量风险极高的表外资产,以隐瞒自身的债务状况。
连日来,一份有关雷曼公司破产的调查报告在华尔街引发震动,各种质疑的电子邮件雪片般飞向华尔街各公司的高管。
令市场担忧的是,其他华尔街巨头是否也采用了与雷曼公司类似的会计手法——持有大量风险极高的表外资产,以隐瞒自身的债务状况。
这份调查报告是美国破产法院法官詹姆斯·派克于
调查报告以严厉的措辞痛斥了雷曼公司的高管、负责审计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投资银行的严重过失,试图揭开有着158年历史的雷曼公司走到破产地步的谜团。
雷曼——
财务欺诈 欺瞒各方
调查报告细数了雷曼公司的诸多过失行为,但重点在于揭露雷曼公司高达数百亿美元的财务欺诈。报告说,由于大量投资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并用大量借款增加回报率,早在2007年雷曼公司的财务便呈现出失控状态。为了让公司的财务状况看起来比实际情况“健康得多”,雷曼公司引入了一种在公司内部被称作“回购105”的会计工具——从2007年第四季度起到2008年第二季度的每个季度末,都将最高达50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转移出资产负债表,成为表外资产。
专家指出,这样的交易只是一些数字游戏,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但从形式上降低了财产杠杆率,达到了欺瞒投资者、评级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公司董事会的目的。
回购本来是欧美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但在正常的回购操作中,公司在出售资产融资的同时必须明确在几天内将所售资产购回,也就是说其资产仍然存在于资产负债表上。然而,在雷曼公司的“回购105”交易中,被出售的资产在价值上较出售获得的现金多出至少5%,会计准则将这种操作归结为销售,而非融资。这种操作的结果,是将不良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抹去。
调查报告认为,包括首席执行官富尔德在内的雷曼公司高管都知晓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报告引用雷曼首席运营官麦克达德的一份电子邮件说,这一资产转移行为是“我们吞下的又一粒毒品”。在接受法官调查时,麦克达德称他与富尔德谈及了这一状况,并试图减少这种交易行为,却没有任何效果。不过,富尔德的律师发表声明说,富尔德对这一会计行为并不知情,没有任何人向他提及有关交易。
审计——
会计公司 知情不报
调查报告除曝光了雷曼公司的自身失误外,还特别提到了负责雷曼公司审计的会计公司安永的责任。报告说,安永显然认识到了频繁使用回购交易可能产生的问题,并与雷曼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会谈,但没有负责任地直接向雷曼公司董事会报告,也没有进行任何质疑。
面对调查报告的指责,安永发表声明说,雷曼公司的倒闭是“金融市场一系列前所未有的负面事件”造成的,其杠杆率存在问题“是(该公司)管理层而非审计机构的责任”。
此外,报告认为雷曼公司的担保债权人——摩根大通公司和花旗集团旗下的花旗银行未能质疑和反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不当或不充分信息,因此也负有责任。同时,在雷曼公司破产前的日子里,这些债权人还要求雷曼公司提供担保品,造成雷曼公司流动性骤然收紧,这也是造成雷曼公司最终只得以破产收场的原因。
政府——
监管机构 相互扯皮
有评论认为,调查报告可被视为美国政府金融监管失败的有力证据。根据调查报告,美国政府的不同监管机构都意识到了雷曼公司的流动性存在严重问题,但采取的监管行动十分有限。2008年3月,贝尔斯通被摩根大通兼并后,美联储通过新创设的工具向雷曼公司注入了大量的流动性。同时,负责监管投资银行的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美联储纽约银行先后对雷曼公司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雷曼公司的财务状况已根本无力应对任何挤兑风潮。面对这一测试结果,美国证券交易所只是降低了对雷曼公司资产价值的估值,但“没有建议或要求雷曼公司在其公开的财务报表中也采取同样的行动”。
调查报告出台后,美国证券交易所拒绝置评,美联储纽约银行则表示,他们并不是投资银行的主要监管人。
司法——
刑事诉讼 并不容易
目前,还没有一位雷曼公司高管因公司破产遭受刑事诉讼。但法律专家认为,调查报告可能会促使雷曼的破产财团、债权人和其他相关部门顺藤摸瓜,以证券欺诈罪对雷曼的前高管、审计方和与雷曼公司破产有关的其他人员采取司法行动。
不过,法律专家也承认,尽管存在着起诉的可能性,但检方要证实相关人员是“有意为之”并非易事。此外,虽然雷曼公司是“金融地震的震中”,但并非唯一的失败者,由于牵涉到的因素太多,以至一年半以来没有任何相关人员受到刑事指控。针对有关质疑,包括高盛集团在内的一些华尔街银行近日已表示,自己从未使用类似“回购105”的工具。
>>背景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