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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地区和行业试点进一步扩大
发布时间:Apr 19, 2013     浏览次数:4529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8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同时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推向全国的试点行业中,在原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1+6”基础上,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此外,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目前,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今年8月起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后,据测算今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进一步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是今年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从过去一年“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效看,减税效果突出,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企业都有明显减税效应,在全球经济持续疲软背景下有利于稳定中国经济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已超过100万户,10个试点省市已为试点企业直接减税超过400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

                                     (来源:新华社 2013411

相关链接

证券日报:“营改增”试点扩大 交通运输等三行业先“升”夺人2013412

经济参考报:“营改增”试点由地区向行业转变2013412

中国网:国务院8月起交通运输业等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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