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出版分会
中出会字[2013]5号
中国会计学会出版分会关于
评选新闻出版财务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位理事: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人才和专业优势,做好新闻出版财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政策学习、专题调研、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经中国会计学会出版分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闻出版财务专家”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
按照文化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团发展等要求,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特点,评选一批有理论造诣、经验丰富、重大贡献、突出业绩、勤奋敬业、开拓创新的财务专家,建立具有专业权威、愿意奉献的专家队伍,参与出版分会组织的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工作探讨、业务培训等活动,为新闻出版改革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并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闻出版财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部申请者进行评审,并特邀有关部门领导担任顾问,给予指导。
2.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出版分会秘书处负责。联系人:徐凤君(010-58110889)、李学焦(010-58110880)。
三、申报范围
1.出版分会单位会员的财务会计人员。
单位会员为社会团体的,亦包括单位会员的团体会员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单位会员为新闻出版局财务部门、集团公司等新闻出版单位的,亦包括其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
2.非出版分会单位会员须先申请加入出版分会成为单位会员后,所在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方可申报。
3.熟悉新闻出版财务会计业务且曾经受托担任过新闻出版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主要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股改和清产核资审计等业务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以及其他长期关注新闻出版财务会计工作的专家、学者。
四、申报条件
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崇尚诚信,勤奋敬业,开拓创新,业绩突出,在行业内得到认可,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称:具备会计等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0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且能够参加出版分会组织的授课、咨询、研究、会议等活动;
3.著作:曾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新闻出版财务会计方面的文章3篇(总字数1万字)以上,或者有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职称、发表著作条件限制:
1.现任或曾任中国会计学会出版分会常务理事。
2.曾在出版分会举办的培训班、研讨班上授课。
3.曾被评为全国或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或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中获得全国个人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个人一等奖,或在出版分会举办的两次征文活动中获得过征文一等奖。
4.经出版分会两位常务理事推荐或认定的有其他特殊专长或贡献者。
五、申报办法
申报分为会员单位推荐、理事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1.会员单位或相关单位推荐可推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会计人员;
2.出版分会理事可推荐所在单位或其所属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申报表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财务会计人员,可直接申报(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六、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1)登录“中国出版财会网”(http://www.cpfa.net.cn),在首页左侧,点击“财务专家申报”,之后按照程序逐一完成申报表各栏目填写并保存(提交)即可。
(2)照片和获奖证书、发表文章(没篇首页)、撰写著作(各章节首页),均按要求扫描为jpg文件,上传到中国出版财会网。
2.“新闻出版财务专家”申报表原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出版分会理事或常务理事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及获奖证书、发表文章、撰写著作扫描打印或复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出版分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甲55号集团公司财务部,邮政编码:100010)。
七、评审认定
1.出版分会秘书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2.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逾期申报恕不受理。
3.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评委提交书面评审意见。通过人数须达到评委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4.经评审认定的新闻出版财务专家名单,在中国出版财会网公布,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时发给本人荣誉证书。
中国会计学会出版分会
2013年5月31日
抄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人教司,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