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明同志,男,1959年12月出生,现任武警交通指挥部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技术6级,武警大校警衔。
该同志在部队从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长达30年,能够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勤于思考,业务技能精炼,实践经验丰富,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部队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来抓。近几年来,他结合部队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武警交通部队军事性费用补助核算试行办法》、《武警交通部队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武警交通部队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办法》、《武警交通部队核算工作规范》、《武警交通部队会计电算化管理试行办法》、《武警交通部队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武警交通部队工程项目审计办法》、《完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债权债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部队的经营行为和经济秩序。他先后在《交通财会》、《武警后勤》发表《项目部如何进行财务管理》、《认清形势,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不断探索资金宏观管理,努力提高资金调控能力》、《如何做好工程款同步计量》、《交通部队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把握的重点》、《用科学发展观理念促进精细管理》等多篇论文,且多次获奖,实现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相互转化。从事财务工作多年来,他始终以纯洁的思想作风、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生活作风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带头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该同志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