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文件
会学[2010]17号
关于举办首期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会计学会的职能之一是紧密配合会计改革实践开展高端培训,目前已形成一大品牌,被社会广泛认可。近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根据客观需求,从现在起至年底前,我会决定举办系列企业内部控制培训班,聘请财政部负责起草内控配套指引的专家授课。首期内控培训班于5月份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控培训是当前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急需
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委召开发布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根据五部委文件规定和发布会要求,下半年开展宣传培训以及内控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开始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分步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实施内控的企业开展内控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或者为企业实施内控提供设计咨询服务。这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内控体系的有效实施有助于全面提升我国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也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重要的增长点。组织开展内控培训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大中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急需。
二、参加培训学员的资格条件
内控培训涵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及高等院校,培训对象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董事等高管人员,以及企业内部财会、业务、内审、风险控制等部门的负责人;
(二)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所合伙人以及从事内控设计或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人员;
(四)高校教师,要求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
中国会计学会将对报名学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学员培训结束,中国会计学会将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课时可计入当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培训时间定于2010年5月24-26日,23日报到,27日离会。
培训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本期培训专门针对18项应用指引、1项评价指引和1项审计指引,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浅出的解读,同时并对如何做好内控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课程安排请见附件一。
四、报名及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班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0年5月20日结束。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报名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二),并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010-68536090)。经资格审核后,我们将通过手机短信回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到通知,学员也可在培训班开班1周前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查阅培训报到事宜。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1600元培训费,如学员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每人收取培训费1400元。培训费在学员报到时现场交纳。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210元)。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联系:
联 系 人:于小旺 王晓欣
联系电话:010-68522625, 13911728529
传真号码:010-68536090
电子信箱:peixun@as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609室
邮政编号:100045
附件:
一、中国会计学会首期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培训班课程表
二、中国会计学会首期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中国会计学会首期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培训班培训班
课程安排
时 间 |
授课内容 |
主讲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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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
上午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 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 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
财政部会计司 刘玉廷司长 |
下午 |
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 应用指引第18号——信息系统 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 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 |
财政部会计司 刘光忠副司长 |
|
5月25日 |
上午 |
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 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 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 |
财政部会计司 陆建桥处长 |
下午 |
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
中国会计学会 周守华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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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
上午 |
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 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 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
财政部会计司 王宏处长 |
下午 |
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应用指引第13号——外包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
财政部会计司 朱海林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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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培训证书,培训班结束 |
中国会计学会 |
附件二:
中国会计学会首期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培训班培训班
报名回执
注:(1)本表可从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下载、复印。
(2)请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本回执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010—68536090),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