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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
会学[2016]9号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企业执行好企业会计准则,提高年报编制质量,为企业规划、管理和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中国会计学会联合举办1期《企业年报分析与营改增会计核算高级研修班》。对企业2015年年报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新的会计准则变化对年报编制的影响,剖析往年年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指出编制2016年年报应注意的问题。通过学习年报编制的科学方法,分享年报编制经验,力争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扫除年报编制的障碍。同时解读税制改革(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研修班邀请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证监会负责起草、监督准则执行的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理论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年报编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新商业模式下会计问题;
3、企业年报编制实务指导和经验交流;
4、会计准则、制度的法规清理和修订;
5、税制改革(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1、境内外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会计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3、高等院校会计专业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北京班,2016年10月14日—16日,14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四、培训报名
1、网上报名。请您登录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后,点击“培训信息”菜单,选择本次培训班后点击“我要报名”,按提示步骤操作。如要查询报名是否成功,请操作以下步骤:点击培训信息→报名查询→输入用户名/密码。
2、报名审核。中国会计学会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
3、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后实时截止报名。
五、培训费用、发票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000元培训费(含听课、咨询、资料、场地等费用)。
2、食宿费。餐费:120元/人天(含早餐15元、午餐间55元、晚餐50元)。
住宿费:学员公寓220元/人天;
研修班统一安排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费和食宿费请于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时交纳(现金、刷卡均可)。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开发票。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联系。
中国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10-68522625 13911728529
电子信箱:asc68522625@163.com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010—6450530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发票:010-64505310
附件 :
1、企业年报分析与营改增会计核算高级研修班课程表
中国会计学会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
企业年报分析与营改增会计核算高级研修班课程表
时间 |
授课内容 |
主讲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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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10月15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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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第一讲
1、2015年上市公司年报编制中的问题、原因分析 2、2016年报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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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会计部专家 |
下午 |
第二讲
1、年报编制实务指导和经验交流 2、会计准则、制度的修订和法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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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专家/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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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10月16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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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第三讲
新商业模式下会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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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 学院 教授 |
下午 |
第四讲
企业税制改革“营改增”实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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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实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