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文件
会学[2018]4号
关于举办2018《新收入准则重点难点分析与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解读》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新一轮企业会计准则建设进程中,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22号),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从风险报酬模型转为控制权模型,对各个行业、各类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某些行业还可能有重大的影响。此外,财政部还陆续发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等六项新增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若干准则解释公告。2018年1月财政部又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宣传好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帮助广大财会人员学习好、执行好企业会计准则新要求,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中国会计学会将举办4期高级培训班,解读最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重点与内容变化,分析实施难点与监管要求。欢迎企业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制造业、金融业高管、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
·企业财会人员、内审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报表审计人员;
·高校从事财务会计教学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收入准则重点难点分析
1.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
2. 某些特定事项或交易收入的会计处理
3. 列报和披露
(二)金融工具系列会计准则解读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3.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4.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三)配合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四)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产生影响的案例分析
重点分析对合同条款、商业模式、投融资安排的影响。
另外,如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完成,将在培训课程中随时增加补充这部分内容。
三、拟聘师资
企业会计准则研究、制定起草的专家;
长期从事相关会计准则实务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专家。
四、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班 2018年8月10日—14日,10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南宁市。
第二期班 2018年9月14日—18日,14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昆明市。
第三期班 2018年10月19日—23日,19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上海市。
第四期班 2018年11月2日—6日,2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关于每个班次的具体培训地点,您可在登录中财国培报名缴费系统(zcgp.cfefe.com),办理报名缴费时浏览。
五、培训报名
培训班由财政部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所属的中财国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财国培)具体承办。培训报名和缴费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在中财国培报名缴费系统(zcgp.cfefe.com)注册后,选择您需要参加的班次,进行报名和缴费。每期班于开班前2个月,开通网上报名缴费系统。
申请人员应在报名缴费前应充分考虑报名后是否能保证按时参加学习培训。为保证优质便捷的服务,不接受现场缴费。培训费和食宿费一经缴纳原则上不予退还。
2.报名审核。会务组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0天,我们再以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您具体报到事项。
3.鉴于场地、名额有限,每期培训班名额报满后停止报名。
六、培训费用标准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000元培训费(含听课费、场地费、讲义费等)。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食宿费因培训地点不同而有差异。具体的食宿费用明细请见中财国培报名缴费系统(zcgp.cfefe.com)上各班次的食宿费标准。
3. 发票开具。培训费增值税发票由中财国培开具,其中厦门班的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具。请学员在报名缴费系统上填写好培训费增值税发票种类(专票或普票)、抬头、金额等信息。培训费发票于报到时领取。食宿费发票由培训点开具。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们:
中财国培联系电话、邮箱:010-88583040、13051266356
010-88588842(传真)
zhongcaiguopei@cfefe.com
中国会计学会培训部电话、邮箱:010-68522625
asc68522625@163.com
附件:培训班课程表
中国会计学会
2018年5月3日
时间 |
授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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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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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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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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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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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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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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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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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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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第六讲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产生影响的案例分析 (重点分析对合同条款、商业模式、 投融资安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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